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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风蓝色预警的通知(新应急预警〔2023〕9号)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195
  •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2023-03-08
  • 发文机关:
  • 文号: 新应急预警〔2023〕9号

短期预警通知

应急预警〔20239

关于大风蓝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气象台2023年3月8日10时46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伊犁河谷将出现6级偏西风、阵风7~9级,河谷西部、东部局地可达10级,请注意防范。

根据以上天气预报,现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权威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提示,适时增加实况和预报发布频次。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大风天气过程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室外设施、高空悬挂物及户外广告牌加固和通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要及时检查维护照明设施、通风设施,以及施工场所的沙尘暴(防雾)安全防护设施。

四、住建局加大对建筑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特殊作业管控,适时停止户外高空作业。

五、林草局、伊犁州新源国有林管理局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各检查站巡护队和管护瞭望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重点时间增强防火巡护力量,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会同当地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城镇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用电用火用气安全。

六、那拉提机场针对大风情况,加强机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文旅局加大对景区的巡查力度,做好大风天气预警预告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提示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路线。

各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联合消防等综合救援队伍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新源县应急管理值班室5032761,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做到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书面报告,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

新源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电话:

0999-5032761

0999-5035881(带传真)



新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3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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