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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审核重点 | |||
1 | 行政处罚类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停业的;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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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降低资质等级的; | |||||
3 | 对公民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的; | |||||
4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 |||||
5 | 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 |||||
6 |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
7 | 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决定。 | |||||
8 | 行政强制类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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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的; | |||||
10 | 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强制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强制被处罚单位履行行政决定的; | |||||
11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 (一)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是否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否已按规定时限下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三)是否有查封,扣押的财务可依法拍卖抵交罚款; (四)申请强制执行是否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五)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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