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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1817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新源县关于2022年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181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787万元;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3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源财农[2022]037号)的要求,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新源县农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 |
那拉提镇那拉提村 |
548.1 |
县乡村振兴局 |
2 |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苏村2022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阿热勒托别镇喀拉苏村 |
500 |
县乡村振兴局 |
3 |
新源县渠系及配套建设项目 |
肖尔布拉克镇克热格塔斯村、阿勒玛勒镇阿勒玛勒村 |
500 |
县乡村振兴局 |
4 |
新源县则克台镇阿西勒村活畜交易市场改造项目(二期) |
新源县则克台镇阿西勒村 |
220 |
县乡村振兴局 |
5 |
雨露计划补助 |
新源县 |
18.9 |
县乡村振兴局 |
6 |
新疆巩乃斯种羊场生态修复治理扬水工程项目(自压放水口) |
新源县巩乃斯种羊场 |
30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9-7773319(县财政局)
0999-5027620(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新源县财政局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