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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2597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新源县关于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97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2〕70号)的要求,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新源县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一组旅游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那拉提镇阿尔善村 |
650 |
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
2 |
新源县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一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
那拉提镇阿尔善村 |
700 |
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
3 |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农机托管服务中心项目 |
阿热勒托别镇 |
700 |
阿热勒托别镇人民政府 |
4 |
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小型农田灌溉项目 |
阿合西村、昂达斯村、喀木斯特村 |
120 |
别斯托别乡政府 |
5 |
新源县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村庄巷道改造提升项目 |
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 |
200 |
新源镇人民政府 |
6 |
新源县喀拉布拉镇巷道渠建设项目 |
喀拉布拉镇喀拉布拉村、昆托别村和阿克托干村 |
227 |
喀拉布拉镇人民政府 |
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9-7773319(县财政局)
0999-5027620(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新源县财政局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