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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2597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新源县关于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97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2〕70号)的要求,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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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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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源县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一组旅游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那拉提镇阿尔善村  | 
      
       650  | 
      
       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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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新源县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一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 
      
       那拉提镇阿尔善村  | 
      
       700  | 
      
       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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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农机托管服务中心项目  | 
      
       阿热勒托别镇  | 
      
       700  | 
      
       阿热勒托别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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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小型农田灌溉项目  | 
      
       阿合西村、昂达斯村、喀木斯特村  | 
      
       120  | 
      
       别斯托别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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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新源县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村庄巷道改造提升项目  | 
      
       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  | 
      
       200  | 
      
       新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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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新源县喀拉布拉镇巷道渠建设项目  | 
      
       喀拉布拉镇喀拉布拉村、昆托别村和阿克托干村  | 
      
       227  | 
      
       喀拉布拉镇人民政府  | 
    
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9-7773319(县财政局)
0999-5027620(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新源县财政局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