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2922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新源县关于自治区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自治区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292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3〕52号)的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自治区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新源县那拉提镇英加尔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
那拉提镇英加尔村 |
910 |
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
2 |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特色产业创客基地建设项目 |
阿热勒托别镇喀拉苏村 |
400 |
阿热勒托别镇人民政府 |
3 |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苏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阿热勒托别镇喀拉苏村 |
500 |
阿热勒托别镇人民政府 |
4 |
新源县则克台镇生态营地建设项目 |
则克台镇则克台街社区 |
530 |
则克台镇政府 |
5 |
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水产养殖项目 |
肖尔布拉克镇洪土拜村、克热格塔斯村 |
335 |
肖尔布拉克镇人民政府 |
6 |
新源县2024年雨露计划教育补助项目 |
新源县 |
210 |
乡村振兴局 |
7 |
项目管理费 |
新源县 |
27 |
乡村振兴局 |
8 |
新源县2024年就业交通补助项目(疆内) |
新源县 |
10 |
乡村振兴局 |
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999-7773319(县财政局)
0999-5027620(县乡村振兴局)
新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