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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文件,经新源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报请伊犁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部分县直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赋予那拉提镇、坎苏镇、阿热勒托别镇、吐尔根乡、阿勒玛勒镇、则克台镇、别斯托别乡、新源镇、塔勒德镇、肖尔布拉克镇和喀拉布拉镇等11个乡镇人民政府。现将《新源县11个乡镇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2023版)》向社会公示。
附件:新源县11个乡镇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2023版)
新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