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序 |
辖区名称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1 |
新源县 |
新源县司法局 |
学位公证 |
- |
学位公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证服务收费 |
收费标准为150元 |
否 |
- |
2 |
新源县 |
新源县司法局 |
学历公证 |
- |
机动车驾驶证公证 |
新价非字【1998】50号 |
按照标准收费60/100待最新标准出台后,以新标准为准 |
否 |
- |
3 |
新源县 |
新源县司法局 |
纳税状况公证 |
- |
纳税状况公证费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证服务收费 |
收费标准为150元 |
否 |
- |
4 |
新源县 |
新源县司法局 |
机动车驾驶证公证 |
- |
学位公证 |
内发改费字【1998】50号 |
目前收费标准为60/100待新标准出台后,以新标准为准 |
否 |
- |
5 |
新源县 |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租房租金收缴 |
- |
公租房租金收缴 |
阿市政办【2020】2号 阿克苏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阿克苏市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户、低收入保障群体租金收取按多层按每平方米1.6元/月收取,高层按每平方米2元/月收取. 其他保障群体租金收取统一按每平方米3元/月收取 |
否 |
- |
6 |
新源县 |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
- |
劳动鉴定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1636号)第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收费标准为每件300元。 |
300 |
否 |
- |
7 |
新源县 |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
- |
职称评审费 |
①按照《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依据文号:新价非字〔1991〕66号;②《关于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文号:新价非字〔1995〕56号文件规定。用、专家规定课时量酬金等;对于评审期间集中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要的住宿伙食补贴、会议室租金、接送专家租车等直接发生的实际费用,本着以收抵支的原则,按现行实际发生额另行收取。 |
高级150元/人,中级80元/人,初级50元/人 |
否 |
- |
8 |
新源县 |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 |
劳动能力鉴定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07]1636号 |
300元/件 |
否 |
- |
9 |
新源县 |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 |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
新价非字[1991]66号、新价非字[1992]100号、新价非字[1995]56号 |
100元/人 |
否 |
- |
10 |
新源县 |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
新价非字[1991]66号、新价非字[1992]100号、新价非字[1995]56号 |
100元/人 |
否 |
- |
11 |
新源县 |
新源县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评审费,工本费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3〕3801号)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评审费180元/人,工本费10元/人 |
否 |
- |
12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发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为60元/张。 |
否 |
- |
13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逗留签注签发 |
- |
往来港澳逗留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
否 |
- |
14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办往来台湾通行证 |
- |
申办往来台湾通行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60元/证,签注费用根据类型不同费用不同 |
否 |
- |
15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定居签注签发 |
- |
往来台湾定居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16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商务签注签发 |
- |
往来台湾商务签注 |
多次签注80元/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17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 |
-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证件费60元/本,签注费用根据类型不同费用不同 |
否 |
- |
18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办往来港澳签注 |
- |
港澳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
否 |
- |
19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 |
-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60元/张 |
否 |
- |
20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台湾通行证失效重新申请 |
-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
否 |
- |
21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其他签注签发 |
- |
赴台其他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22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
- |
往来台湾探亲旅游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23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60元/证 |
否 |
- |
24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探亲签注签发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
否 |
- |
25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 |
- |
机动车挂牌费 |
《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 |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副5元。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每本10元。 |
否 |
- |
26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签发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
否 |
- |
27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
否 |
- |
28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换发 |
- |
普通护照工本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 号) |
护照120元/本 |
否 |
- |
29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应邀签注签发 |
- |
应邀赴台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30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9]91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证件费60元/本,签注费用根据类型不同费用不同 |
否 |
- |
31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乘务签注签发 |
- |
赴台乘务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32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请补发前往港澳通行证 |
-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40元/证 |
否 |
- |
33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 |
- |
普通护照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 号 |
护照120元/本 |
否 |
- |
34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补发 |
- |
护照工本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120元每本 |
否 |
- |
35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探亲签注签发 |
- |
往来台湾探亲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36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赴台学习签注签发 |
- |
赴台学习签注签发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
否 |
- |
37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60元/证 |
否 |
- |
38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其他签注签发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
否 |
- |
39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
- |
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护照120元/本 |
否 |
- |
40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 |
-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60元/张 |
否 |
- |
41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 |
公章刻制 |
费用由公章制作企业按市场价收取。 |
费用由公章制作企业按市场价收取。 |
否 |
- |
42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首次申请 |
- |
普通护照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 号) |
护照120元/本 |
否 |
- |
43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
-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60元/张 |
否 |
- |
44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通行证失效重新申请 |
- |
往来港澳通行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60元/证 |
否 |
- |
45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申办前往、往来港澳通行证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60元/本 |
否 |
- |
46 |
新源县 |
霍尔果斯市公安局 |
企业公章刻制 |
- |
公章刻制 |
费用由公章制作企业按市场价收取。 |
费用由公章制作企业按市场价收取。 |
否 |
- |
47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企业公章刻制 |
企业公章刻制 |
公章刻制 |
费用由公章制作企业按市场价收取。 |
费用由公章制作企业按市场价收取。 |
否 |
- |
48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居民身份证换领 |
- |
居民身份证换领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20元 |
否 |
- |
49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居民身份证补领 |
- |
居民身份证补领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40元 |
否 |
- |
50 |
新源县 |
新源县公安局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
-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10元 |
否 |
- |
51 |
新源县 |
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8〕891号) |
70434元/品种 |
否 |
- |
52 |
新源县 |
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8〕891号) |
29484元/品种 |
否 |
- |
53 |
新源县 |
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8〕891号) |
70434元/品种 |
否 |
- |
54 |
新源县 |
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8〕891号) |
29484元/品种 |
否 |
- |
55 |
新源县 |
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 |
水泥混凝土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 沥青碎石路面(单层) 沥青碎石路面(双层) 碎石路面 边坡 导流堤坝 公路护坡道 浆砌边沟 路基 路肩(土) 路肩(硬)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新价非字[1998]68号) |
水泥混凝土路面 250元/平方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 250元/平方米 沥青碎石路面(单层)(50-60)元/平方米 沥青碎石路面(双层)(60-70)元/平方米 碎石路面40元/平方米 边坡30元/平方米 导流堤坝30元/立方米 公路护坡道10元/平方米 浆砌边沟 260元/米 路基(60-80)元/立方米 路肩(土)15元/平方米 路肩(硬)40元/平方米 |
否 |
- |
56 |
新源县 |
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
修复费用 |
《关于重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8]68号 |
附件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它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按下列标准缴纳费用: 占用路面6元/平方米/天,占用路肩1元/平方米/天,占用公路用地0.5元/平方米/天,占用边沟(排水设施)1元/平方米/天,占用其它工程设施1元/平方米/天,占用控制区0.2元/平方米/天。 附件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含高速一、二级专用公路) 一、占用公路费: 占用路面10元/平方/天,占用土路肩1.5元/平方/天,占用公路用地0.5元/平方/天,占用边沟1元/平方/天。 |
否 |
- |
57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新设采矿权登记 |
-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58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探矿权保留登记 |
- |
探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1999年6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
否 |
- |
59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审核 |
-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关于调整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非税〔2016〕22号) |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以及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是 |
- |
60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规定收费 |
否 |
- |
61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新设采矿权登记 |
-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62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公里1年1000元 |
否 |
- |
63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探矿权变更登记 |
- |
探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1999年6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
否 |
- |
64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65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66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67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变更登记 |
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变更登记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68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69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70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变更登记 |
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变更登记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71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72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73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74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探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探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探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1999年6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
否 |
- |
75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探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探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探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1999年6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
否 |
- |
76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采矿权使用费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7〕74号) |
1平方千米1000元每年 |
否 |
- |
77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按照规定收费 |
否 |
- |
78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
- |
不动产登记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2. 住宅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需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核发一本 |
否 |
- |
79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宅基地使用权 |
- |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是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80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
- |
不动产登记费 |
新财非税[2017]8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工本费10元 |
否 |
- |
81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 |
不动产登记费 |
财税【2016】79号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按规定需减免的,减免相关费用) |
是 |
小微企业,经适房等 |
82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 |
不动产登记费 |
新财非税[2017]8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工本费10元 |
是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83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 |
不动产登记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否 |
- |
84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抵押权登记 |
- |
不动产登记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住宅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需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时,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核发证书的,每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否 |
- |
85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抵押权转移登记 |
抵押权转移登记 |
不动产登记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收费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是 |
- |
86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87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不动产登记费 |
《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住宅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需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时,不 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核发证书的,每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否 |
- |
88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异议登记 |
异议登记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异议登记按照收费标准减收一半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89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抵押权首次登记 |
抵押权首次登记 |
不动产登记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否 |
- |
90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地役权变更登记 |
地役权变更登记 |
地役权变更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91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地役权首次登记 |
地役权首次登记 |
地役权首次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92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不动产登记费 |
新财非税[2017]8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工本费10元 |
是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93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94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95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抵押权变更登记 |
抵押权变更登记 |
不动产收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
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 |
是 |
- |
96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97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
98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预告登记的转移 |
预告登记的转移 |
预告登记的转移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550元/件; |
否 |
- |
99 |
新源县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
地役权转移登记 |
地役权转移登记 |
地役权转移登记 |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