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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山阿勒·达若吾巴依代表:
您在新源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玉什开普台尔三组道路硬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1、新源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根据2024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以及村道的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将村道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并协助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