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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江·瓦提代表:
您在新源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那拉提村偏远散地区(克桑)电网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那拉提镇那拉提村(克桑),当地周围无公网线路,且住户居住分散,不满足500米范围内超过20户,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206号)“二、无电人口及供电方式的确定”“7.分散居住的无电居民、暂无定居的游牧居民,考虑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解决用电问题”该区域25户居民居住较为分散,不满足集中居住要求(500米范围内超过20户),无法通过申报农网项目解决。
建议进一步强化上述居民三级水电站线路维护,确保当地居民供电不中断;同时建议设置集中安置点,便于后期条件具备后集中通大网电。
承办人:严顺昌
国网伊犁伊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源县供电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