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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林业和特色林果业的支持力度的提案》的答复函

  • 索引号: xy001-06_B/2021-0704001
  •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2021-07-04
  •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文号:


尊敬的聂辉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林业和特色林果业的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林木采伐的问题

1、根据国家《森林法》,林木采伐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采伐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⑴由种植户向村队申请采伐,村队受理后需公示7天,确保该林带无异议,无纠纷。

⑵公示结束后,村队上报乡镇林业站,林业站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经党委会讨论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

⑶县林业和草原局受理后,由林政股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向林草局党组反映,开会讨论决定。

⑷经林草局党组讨论同意办理的,由林政股出具林木采伐许可证。

2、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国《森林法》规定了采伐限额制度,自治区每年下发有采伐指标,严禁超指标采伐。在十三五时期,我局已通知各乡镇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上报采伐计划,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2021年至2025年)已出台,合理安排了“十四五”期间采伐地块,严格控制集中采伐,过度采伐,有效抵制影响区域森林防护效能,给本地区农牧业的规模和效益提供生态保障,对提高农牧民收入,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二、林果产业发展的问题

由于北疆林果业在全疆所占比例较小,为非优势林果产区,自治区支持力度较小。一是对新植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林果地块,一次性给予每亩500元补助资金。二是近两年有林特色果提质增效示范园建设和合作社提升项目,但资金较少,2020年每个示范园15万元,共30万元,补助要求为300亩以上的林果示范园。2019年合作社提升项目补助共20万元。今后会继续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积极申报更多的林果项目,为林果提质增效给予更多的支持。

对于技术支持,林草局每年都进行林果技术培训,在冬季利用科技之冬进行集中的林果技术培训。在生长季节也对林果种植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对于其他有培训需求的乡镇或果园,可直接与林草局或相关技术人员取得联系,技术人员会主动上门服务、指导。

关于销售渠道,我县特色林果种植面积4.36万亩,挂果面积3.28万亩,总产量1.63万吨,产值0.96亿元。有林果合作社4个。由于总产量不是很多,80%以上的果品均销在伊犁州内和乌鲁木齐等周边地区。部分优质果品销往广州、上海、武汉、扬州等大城市。对于有销售困难的果农可与合作社、果农大户多交流,取得销售渠道。

感谢您对我县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叶斯波拉提 赵秀明

联系电话:15099435506 18890815096

 

 

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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