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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复政协新源县十六届委员会二次会议(2022)14号提案的函

  • 索引号: 010351840/2022-00393
  •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2022-06-26
  • 发文机关:
  • 文号:

尊敬的萨吾列别克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二次提出的(2022)14号《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调查)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31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21〕43号)文件精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源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新源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组织保障。为切实推进“路长制”工作,新源县成立以政府副县长依力哈木·依明江为组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小组,并在县交通运输局设立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张明学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已根据方案要求成立乡镇级路长办公室,共计11个。

二是各级路长设立完毕,根据方案要求,实行总路长负总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设立新源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县政府县长巴合江担任,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县级路长由政府副县长依力哈木·依明江担任,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县级路长负责乡级、村级路长履职考核;分级设置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完毕,全县11个乡镇已设置乡级路长11名,设置村级路长89名,形成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乡级监管员、村级护路员人员名单,完善了新源县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体系,建立县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二、主要成效

在全县范围推行“路长制”,压实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推动实现道路环境秩序全面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新源县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政府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特此回复!

承办人:金晓



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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