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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布拉提·叶木别尔根委员:
您在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硬化吐尔根乡的乡村道路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1、新源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群众道路出行问题,2023年对吐尔根乡修建农村公路7.627公里,道路的建成大大改善了群众出行需求。根据2024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以及村道的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将村道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并协助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办人:魏骏
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