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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森·夏依木拉提委员:
您在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新源县企业单位节假日休息及加班补助》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与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县持续开展企业劳动保障专项整治行动,但仍存在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导致节假日休息及加班补助落实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
二、具体落实措施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联合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行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线上普法专栏等形式,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关于工时制度、加班工资支付等条款。2025年计划组织专题培训4场次,覆盖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工会代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将节假日用工情况纳入年度重点检查内容,建立“日常巡查+专项督查+联合执法”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对投诉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
引导企业科学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弹性工作制、错峰休假制度,推广使用“工时管理电子台账”,实现加班时长动态监测。对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的企业,督促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同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选,树立行业标杆。
完善诚信档案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将用工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良好企业在政策扶持、评先评优中予以倾斜,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招投标、享受财政补贴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持续跟踪提案建议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如对本答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999-5035729)。
承办人:邓伟
联系方式:0999-5035729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