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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复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函

  • 索引号: 010351840/2025-00392
  •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2025-05-22
  • 发文机关:
  • 文号:

车武峰委员:

您在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第三次国土调查时涉及农村宅基地调查成果与实际利用不一致问题的提案》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问题一:“三调”完成后,群众反映“三调”把农牧民长期使用的整块或部分宅基地调查成耕地、林地或草地,在建房以及利用庭院发展农牧业生产时无法办理规划手续。

措施:一是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中“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规定,对于实地现状为草地、林地、耕地的,按现状调查地类为农用地。二是对于已办理过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可依规申请办理建房手续;未办理的,需先行办理农转用报批手续,待报批完成后,即可办理规划许可证。

问题二:农牧民群众认为问题是“三调”时工作原因产生的,现在变更调查的费用不应由农牧民负担。

措施:我局已于2023年11月20日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宅基地“报批”有关情况的函》,宅基地报批的相关费用,由乡镇政府承担。

问题三:建议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一次性解决“三调”图上城镇、农村建设用地情况。

措施:我局将积极督促各乡镇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充分了解辖区内新增农村宅基地需求情况,掌握每一处宅基地的位置、面积、现状等信息,建立详细的需求台账,由乡镇统一完成资料收集和建设用地报批。

承办人:吕慧慧

联系方式:18609051117

中共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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