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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忠:
您在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摒弃婚嫁喜宴丧礼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充分发挥“那拉提牧歌”宣讲团作用,深入乡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宣讲,截至目前,开展各类移风易俗宣讲192场次,受众群众12000余人。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发挥文艺骨干作用,用民间艺术冬不拉、阿肯弹唱等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移风易俗的政策和举措,截至目前,举办群众文艺演出活动104场次,参与群众4万余人次。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大喇叭、电子屏、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对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进行广泛宣传,新源融媒发布移风易俗短视频97个,新源零距离发布移风易俗相关主题宣传内容32期,发布关于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倡议书3篇。在新源融媒公众号发布的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性十条标准,获得2万多人转发收藏,提升了群众践行移风易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二、推行“五统一”标准,规范办理程序。针对婚丧嫁娶各乡镇、各村标准各不相同的现状,探索实施“五个统一”标准,逐步规范办理程序。一是统一婚俗礼仪。教育引导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前,按程序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备、审批,红白理事会参照《新源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倡导性标准》审核批准后实施。鼓励群众选用红白喜事志愿者服务队伍,规范有序开展相关事宜。二是统一操办规模。根据各村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在婚嫁方面提出一处酒席、一次操办的倡导标准,在丧葬方面提出取消7天到40天之间“巴塔”倡导标准,在其他宴请事宜方面提出以家宴庆贺为主的倡导标准,简化嫁娶程序、严禁恶俗婚闹,文明治丧、简化仪式。三是统一宴请标准。在婚嫁方面提出宴请时间不超过1天、总人数不超过300人的宴请标准,在丧葬方面提出以宴请亲戚朋友为主的倡导标准。四是统一礼金上限。根据当地实际,明确规定了彩礼礼金数额,在彩礼方面提出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人均收入3倍的倡导标准,在礼金方面提出“随礼”不超出自身经济条件的倡导标准,严禁收受高额礼金。五是统一监管标准。加强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村规民约+积分制”工作,设立红黑榜,对不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行为进行监督劝诫。
三、突出群众自治,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充分发挥基层
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加强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常态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群众“好理解、易记住、能执行”且符合本村(社区)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厚养薄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范围,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不断强化教育、规劝、奖惩措施,遏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形成“向上、向好、向善”价值观取向。召开村民大会,重新修订《村规民约》,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厚养薄葬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发声,带头破陋习、树新风。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结合群众积分制管理,明晰加分项和减分项,激发群众参与移风易俗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关键少数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新源县倡导移风易俗规范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干部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单位党组织要实行提前介入了解操办流程并给予指导意见为加大监管力度,县级层面成立5个移风易俗监督指导组,分别由县委组织部、统战部、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机关工委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干部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了解。目前监督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8起。通过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承办人:孙华
联系方式:152XXXXX658
中共新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
注:类别为四个类型:A意见被采纳或者已经解决;B计划解决或者正在解决;C暂时不能解决或者待条件具备后可以解决;D因为某种原因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