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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145
  • 公开目录: 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2023-02-16
  • 发文机关:
  • 文号:

2023年1月5日,新源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新源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新源县阿勒玛勒镇某商行货架上摆放着《笨狼的故事系列》《小狗的小房子》《司马彦字贴》等出版物,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经询问,该店店主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对涉事出版物进行登记,共计558本。
经进一步调查,新源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发现《司马彦字贴》疑似盗版出版物,该商行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于是向湖北司马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维权部邮寄12本样本进行鉴定。经鉴定,其中9本样本为侵权盗版出版物。执法人员依据鉴定结果,对其余《司马彦字贴》进行核对清点,共发现侵权盗版出版物170本。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罚;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处罚。鉴于该商行为初犯,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给予该商行当事人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3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陆佰(600)元和没收非法财物558本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中共新源县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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