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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文体广旅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 索引号: 010351840/2025-00410
  • 公开目录: 文化旅游
  • 发布日期: 2025-05-22
  • 发文机关: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号: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2004001

2025年新源县文体广旅局部门联合抽查001

001号

2025年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检查监督检查

定向

不低于5%

1、是否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2、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3、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4、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5、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
6、是否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7、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是否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8、娱乐场所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报告制度。
9、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限入)警示标志。

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源县公安局,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

002号

2025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专项监督检查

定向

不低于5%

1、是否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3、是否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4、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5、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
6、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7、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8、是否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制度。
9、是否存在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源县公安局,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至2025年5月

003

2025年旅行社,导游专项监督检查

定向

不低于5%

1、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旅行社是否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旅行社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旅行社是否存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5、旅行社旅行社是否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6、导游或领队是否存在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
7、导游或领队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私自承揽业务。
8、导游或领队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旅行社,导游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源县公安局,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

004

2025年景区、景点专项督导检查

定向

不低于5%

1、门票及各类娱乐项目价格是否有批准文件,文件是否公示。
2、门票及各类娱乐项目价格是否公示。
3、停车场收费是否有批准文件,文件是否公示。
4、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否公示。
5、各类娱乐设施是否有合格证。
6、特种设备是否有年度检验检测报告。
7、是否建立各类设备运行记录台账。
8、特种设备操作员是否有资质。
9、是否设立各类标识标牌(游客须知,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等)。

景区,景点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源县公安局,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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