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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成立了新源县文物管理所。2008年8月,更名为文物局,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负责新源县境内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2019年9月根据新机编办字{2019}11号组建新源县文博院,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5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1正1副),隶属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管理。
文博院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地址:新源县建设街061号
联系方式:0999-5029134
新源县文博院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