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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法局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 索引号: 010351840/2024-00175
  • 公开目录: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发文机关:
  • 文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对照《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发〔202314号)和本县任务清单,现将新源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党组书记、副局长罗代明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党组会集中学法13次,专题学法3次,组织全县各级干部参与“逢九必讲·法治讲堂”30期。党组成员、局长胡安太·托合达艾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新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履行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督促职能,推动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实落地。2023年,新源县司法局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加强法治思想培训。结合“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八进”活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法宣在线无纸化答题”、“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多形式学法活动,组织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等“法治八进”活动662场次,受益群众达12.8万人次。培训两期523名“法律明白人”及86户“法治示范户”,组建4个评估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19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八五”普法规划评估。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与县人大和政府办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2023年共审核县政府办红头文件26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1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宣布继续有效4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10件;纳入清理范围的政策性文件22件,宣布继续有效10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8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开。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办结21件,维持8件,撤销7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召开案件审理办公会议15次,组织召开听证会8次。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才队伍,打造11个乡镇行政复议代办点,为全面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决策力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征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3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2次,审议议题158个。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制定《新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设综合协调组、查纠整改组、督察指导组3个小组开展专项工作,专项整治期间累计查纠整改问题48个。组织42名执法监督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县348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参加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组织11个乡镇85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三)践行“枫桥经验”,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开通“中小微企业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服务82次,提供法律咨询3924人次,法治体检小微企业31家,办理公证案件1957件,其中助企纾困34件,减免费用10300元。律师进驻法院调解工作,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2件。成立新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人,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接待法律援助咨询61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件。现有公职律师25人,4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45人。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25件,成功化解1305件,调解成功率98.6%。统一规范11个乡镇司法所办公场所,实现了每个所3-5名工作人员,达到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标准。2023年创建2个自治区示范司法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运用新媒体方式宣传较少,受教育群体范围有限,宣传方式需进一步改进。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够,与其他监督机关联合协作机制建立不够健全,未建成覆盖县乡(镇)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推进“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落实,做好自治区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推动全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是全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部门、单位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调整充实新源县普法宣讲团成员、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打牢基层普法工作基础。

三是切实实施公民法治素养“1+4”工程。围绕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开展4个专项行动。实施领导干部法治引领行动。坚持学法考法讲法并举,督促落实“1+4+X”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和在线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为常态。实施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分级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示范法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实施全民法治大培训行动,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和“三下乡”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法治“八进”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农牧民夜校学法、国旗下讲法、景区普法、送法进牧区、“巴扎”普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有形覆盖、有效覆盖。

四是有效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543”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冬不拉弹唱”普法以及“爱心妈妈”普法宣讲队、“马背”普法宣讲队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推动法治文化深度融入生活。举办“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推动“法律明白人之家”“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积极申报一批全国、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是深入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各界人士中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发挥第三方执法监督效能,不断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抓好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加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发挥各执法部门专业优势进行全面指导,探索“综合+专业”执法模式,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制定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解和解、听证质证、集体讨论、错案追究、案件回访、监督考核、卷宗归档等各个具体环节的制度,促进办案标准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各类行政争议呈现的特点,通过对行政行为监督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七是全面提升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4年拟创建5个自治区示范性司法所,符合创建条件的分别为新源司法所、阿热勒托别司法所,肖尔布拉克司法所、塔勒德司法所、则克台司法所。

八是不断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践行和发展新疆特色“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规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六统一”标准,每个乡镇打造2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委员会亮点。

新源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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