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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述法报告(新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局长 赛力克·艾别吾)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329
  • 公开目录: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2026-04-16
  • 发文机关: 新源县水利局
  • 文号: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水利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提升法律知识水平。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水利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律法规,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

二)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水利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机制。强化节约用水监督,加强水政水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年初为水政监察大队充实了4名执法人员,为12名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服装,为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提供了保障。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72份。

(三)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水利局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水利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水资源费征收、水利工程建设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水利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四)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法治队伍人员能力不强,业务能力和监管要求不匹配。

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把普法内容列入作风建设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自学讨论,带头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参与“逢九必讲”,安排执法骨干人员对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确保法治队伍人员熟悉法律条文,理解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购买专业的法律书籍、报刊,为法治队伍人员提供学习材料,鼓励自主学习,拓宽知识面。

二是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收集整理本地区及其他地区水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组织法治队伍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学习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安排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及时纠正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三是加强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司法、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执法和监管机制,在实践中学习其他部门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提升综合业务能力。

下一步工作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广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

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选派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不断拓宽执法人员的视野,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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