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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流程、各环节,依法履行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监管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业务融合推进。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党组会3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支委会17次、党员大会15次、讲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今年发展党员2名,其中,预备党员转正1名(佳得拉),发展对象1名,局总支及机关支部补选支委委员各1名;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6次,班子及成员查摆问题41条,党员查摆问题57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纪检监督作用有效落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2次、警示教育大会9次,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岗位负责人赴伊犁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1次;四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各类宣传稿件28篇,制作专题宣传展板6个。开展专题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图册1500份,普及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增强群众资源保护意识,营造依法依规利用资源良好氛围。
(二)强化执法规范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下乡镇开展执法培训5场次,各乡镇共委派5名执法人员到我局执法科跟班学习,利用网格员冬季入户走访契机征询群众建房需求,从源头规避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通过“四张清单”明确从轻减轻及免除责任认定标准,推行“柔性执法”模式,联合多部门实现“综合查一次”。既以刚性执法守住资源红线,又用柔性服务破解企业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防护墙”。
(三)服务提质增效,便民利企促发展。一是登记业务高效推进。全年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3548件,办结率99%,核发权证8807本。推出预约、延时、上门等便民服务45次。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模式,通过省级平台实现高频业务“跨省通办”1297笔,深化“一窗集成”服务1196笔,在银行设立14个便民点,办理“不见面抵押”1397件。二是“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取得实效。已顺利解决5个小区的“办证难”问题,惠及群众2412户6272人,切实保障群众财产权益。
(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文件审查、案件办理、纠纷化解等职责。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官网、公开栏公示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调查、取证、送达等环节全程留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标准和流程,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率100%。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生效裁判刚性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均按时启动履行程序,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二是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信访工作,建立“接诉即办、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对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结合“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案例解读、一对一讲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使群众清楚认识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与后果,增强守法自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制定年度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重点围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执法流程、证据固定、案卷制作、规划合规性审查等内容,采取案例教学、现场实操、模拟办案等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理复杂案件、规范制作案卷、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选派业务骨干赴伊宁市城市管理局跟班学习。二是加强思想政治与作风建设,定期开展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作风纪律教育,牢固树立担当精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畏难懈怠现象。将巡查排查、案件查处、整改督办、普法宣传等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三是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制定统一标准,明确内容、格式与归档要求,定期开展案卷评查,重点审查证据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程序合规性和文书规范性,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持续提升案卷质量。
(三)深化法律顾问专业赋能,助力执法规范化。聚焦重大决策、疑难案件,安排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同时,常态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案卷评查,随机抽查已结案卷,逐案反馈整改意见,形成“评查—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整改完成后由法律顾问复核,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案卷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合法、规范高效”提升。通过“事前指导、事中把关、事后纠偏”,弥补执法人员法律应用和程序规范方面的经验盲区,强化依法办案意识,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尺度。
(四)深化乡镇执法协同与培训。邀请各乡镇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强化业务交流。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乡镇在自然资源巡查、违法线索上报、整改配合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共享与问题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属地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