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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源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圆满完成“一规划两纲要”及“八五”普法规划年度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研学内容。二是统筹主体班培训、短期轮训、任前考法,累计举办主体班4期256人次、短期培训18期1878人次、任前考法2场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0期覆盖干部500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6场次,推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深入推进“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落实。
(二)深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守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0项并组织实施。全年审议政府常务会议题219个。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二是规范打造县行政复议中心,配套设置听证室、审理室,实现案件线上受理、全程留痕。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常态化开展技能练兵与案卷评查,提升执法队伍素养。公布“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事项清单,涉及11个单位17项事项。利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合作机制,梳理涉企行政执法类投诉48个,会商研判4次,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35%。
(四)践行法治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对接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积极参与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依托各类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发放资料1.8万余份,受益人数达10万余人次。深入挖掘本土民俗文化,创作《阿肯弹唱<民法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深化青少年普法,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率100%。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件,公证2935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人调解室建设,打造肖尔布拉克镇等金牌个人调解室,基层治理根基不断夯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效能不足,协同联动合力不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抓总、督促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跨部门、跨领域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整体推进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二是行政执法质效不高,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个别领域存在执法程序不严谨、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化等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需持续提升。
三是部分部门存在重业务轻普法现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各乡镇、村(社区)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群众参与度不高,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压实责任上再用力。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科学编制新一轮法治新源建设规划任务清单,全面启动“九五”普法。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督察整改“回头看”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在规范执法上再发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等智慧监管模式,推动“综合查一次”常态化、制度化。充实行政复议专职力量,健全“老带新”传帮带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在普治融合上再增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执法+普法、案例+普法、网络+普法”模式,丰富宣传载体。打造“互联网+民俗文化+法治宣传”新模式,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提供“菜单式”法律宣传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基层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