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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述法报告(新源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局长满素·依明)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249
  • 公开目录: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2026-04-03
  • 发文机关: 新源县信访局
  • 文号: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2025年,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我始终把学法用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夯实法治理论基础。通过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围绕信访工作实际,协助党组书记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体干部重点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典型信访案例解读法律条文,让干部在实践对照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法治专业素养。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我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确保信访事项能够一次性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有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复查复核案件的办理和监督,全年共办理复查复核案件10件,有效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信访氛围。我始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多维度、全覆盖开展信访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0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80余人次。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信访法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年共开展重点群体精准宣传7人次,培训基层信访干部5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还有提升空间。工作中仍依赖传统工作经验,未能主动跟进学习,导致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停留在表面。面对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多领域交叉的复杂信访问题时,往往难以快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存在“重协调、轻依法”的倾向,难以充分发挥法治在信访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信访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多以发放宣传册、原文宣传政策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宣传,对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普法效果差。另一方面宣传覆盖面不足,导致群众对信访与司法、仲裁等途径的边界认知模糊,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误区。对已司法终结的事项反复上访,或采取聚集、滞留等极端方式施压,违背法治化信访的基本要求。部分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仍比较薄弱,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足。法律法规掌握不系统,对《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往往只了解大概内容,未能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对具体条款的理解和运用存在明显欠缺。法治实践能力薄弱,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面对信访人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无法精准引用法律条文指出诉求的违法性或不合理性。导致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学法计划,动态跟进新出台法律法规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重复访、越级访等复杂问题的能力。重点学习矛盾源头预防、依法分类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着力破解“案结事不了”“小事拖大”等实践难题,让依法办事成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路径。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培训,推动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二)强化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精准宣传,重点加强对重复访、越级访群众的法治宣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破除“信访不信法”“越访越有利”的错误认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群众的依法信访意识,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三)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流程,健全分类处理、联合调处、法治督办等机制,推动信访工作全流程法治化。对复杂信访案件实行法治化处置,通过依法分类处理、规范办理流程,推动矛盾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责任单位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力度,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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