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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学法普法,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将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动全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常态化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带头领学核心法规条文,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重大信访问题、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水平。紧扣“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依托《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统筹乡镇、村社、学校等多方力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采用“案例解读”模式制作宣传素材,深入浅出解读信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理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以“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为核心标准,构建全链条、闭环式信访治理机制,推动信访问题依法高效化解。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全流程跟踪”工作要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反馈各环节流程,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规范高效推进。深化“四下基层”工作机制,推动县级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重点积案县级领导包案制度,综合运用释法析理、政策帮扶、情感疏导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重点积案化解与办结工作,切实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强化跟踪督办职能,针对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追责建议,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工作,层层压实信访办理责任。
(三)压实法治责任,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形成“受理部门管程序、办理部门解实质”的工作格局,健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制,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能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办理。聚焦“四应四不”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信访业务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上级部门交(督)办的信访事项,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事项均按要求推进化解办结。狠抓巡视移交事项办理,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建立“化解—回访—巩固”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回访核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以依法办理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源头治理精准性不足
部分乡镇、村社党组织对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运用不够熟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基层源头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草场纠纷等信访矛盾多发的重点领域,矛盾排查工作存在覆盖盲区,排查标准不够细化、排查流程不够规范,对潜在信访风险的预判能力不足,导致部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被发现、介入和处置。这些问题在初期未得到有效化解,逐渐积累发酵,最终演变为显性矛盾,不仅增加了后续化解难度,也影响了基层治理效能。
(二)基层治理效能不均衡
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作为基层治理的关键平台,存在“上热下冷”的突出问题。县级综治中心统筹部署、协调推动基层治理和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较强,但乡镇级综治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对司法、住建、民政等部门派驻力量的统筹协调能力薄弱,未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多元化解资源整合不够充分,各部门派驻力量往往各自为战,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工作衔接不顺畅、协同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基层治理合力不足。部分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复杂信访问题,因基层协调难度大、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出现“兜不住、化解不了”的情况,进而引发越级走访,影响了基层治理的整体成效。
(三)督办问责力度不够
信访案件办理的督办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函件提醒、书面通知为主,缺乏常态化、近距离、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对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办理质量掌握不够全面、及时、精准。尤其是针对历史遗留积案、跨部门跨领域疑难信访问题,因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现有督办手段难以有效推动责任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部分责任单位存在“推拖绕”现象,对督办事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拖延办理,导致一些信访案件长期悬置,未能得到实质性化解,既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建强普法宣传队伍,组建由信访干部、法律顾问、基层调解员组成的“法治宣讲队”,深入乡镇、村社、企业开展“一对一”信访法治辅导,精准解读信访法规政策,着力破解“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突出问题。二是规范信访业务流程,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四应四不”问题专项排查,对信访事项办理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运用“三项建议”权严肃追责问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创新源头治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在重大节点、重要活动期间,组织网格员、基层调解员对信访矛盾多发重点领域开展“每周排查、每月研判”,建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化处置,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建强基层综治中心,推动法院、检察院、司法、住建、自然资源、林草、人社等相关部门派驻力量在乡镇综治中心实体化办公,建立“一站式受理、多部门联动、全链条化解”的调解机制,每季度开展基层调解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三是深化“访调对接”工作,借鉴“先调后导”工作制度,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对适宜调解的信访事项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全力提升调解成功率,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三)强化积案攻坚督办,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压实积案包案责任,对未化解的重点积案进行全面重新梳理,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及化解时限,实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制度,确保积案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问题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化解成效,建立“化解—回访—巩固”闭环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创新积案化解举措,对历史遗留积案实行“一案三查”,全面复盘案件成因、梳理问题症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困难信访人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全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强化督办问责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督办、专项督办,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坚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切实把法治责任压实到位、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