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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生态护林员补助)》(伊州财建(2022)191号)
二、补助对象
新源县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在建档立卡脱贫户中,一户至多安排一名生态护林员。尊重脱贫人口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录用,把有能力的脱贫户选腰进来,确保生态脱贫与生态保护相统一。根据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把15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名额分配到全县11个乡镇。人均管护面积800-1000亩。2023年新源县生态护林员补贴150万已到位。生态林地管护总面积约12万亩,目前生态护林员管护范围已明确,平均每人管护面积为800亩,管护期限为一年。
三、补助标准
全县生态护林员150人,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测算(分12个月进行补贴,每月补贴833.3元),共需1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新源县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张源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刘艳
2.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木哈买提艾力·阿布都拉合木
经办人:胡俊忠
3.新源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王雪峰
经办人:朱丽芳
附件:新源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