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举报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举报方式
1、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用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为方便举报人进行电话举报,凡设立举报机构的部门,或负责受理举报的部门,都应公开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
(2)信函举报:举报人可以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信函的形式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这是一种较为传统的举报方式,适用于线索较为详细、需要书面陈述的情况。
(3)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亲自到有关举报机构或者有关负责部门,当面向举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这种方式适用于情况紧急或需要直接沟通的情况。
(4)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
2、举报单位: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
3、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二、法律依据与维权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个人信息被泄露时,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情况紧迫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
因此,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受害人除了举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其他维权方式除了上述举报途径外,受害人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根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漏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个人还可以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消费者还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被泄露时,公民应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新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s://www.xjwljb.com

新源县委网信办、新源县数字化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作为新源县委和县政府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分别设立了个人信息泄露举报途径。
新源县委网信办举报电话:0999-8566008
举报信件投递地址:新源县青年西街051号新源县委网信办326室 邮编:835800
新源县数字化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举报电话:0999-5031511
电子邮箱地址:xinyuan@xinyuan.gov.cn
举报信件投递地址:新源县青年西街051号新源县政府数字化综合服务保障中心136室 邮编:835800
注意事项:请在举报材料中提供明确的违法违规主体,如某单位、某公司等;联系人电话或电子邮箱;相关证据,如截图或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