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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2023-02-15   新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源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二期)

  项目概况:

  新源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FW-GK20230116

项目名称:新源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进一步推动新源县农村电商发展、拓宽电商就业创业渠道、升级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提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效率、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近三年财务报表,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202日至202302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22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0222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g-Xinjiang.gov.c)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可视化电子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应自行

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

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

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022216:00-16:3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3022216:00-16:3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

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

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新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址:新源县

联系方式:13619979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105号(人防办旁)

项目联系人:张磊、白雪

话:0999-898877713179997927

新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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