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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2025-1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伊犁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处罚等问题,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林草领域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关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四类重点问题,同步自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巩固提升规范林草领域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成效,进一步实现执法行为更规范、制度体系更完善、执法效能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的目标,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林草系统执法公信力。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执法流程,杜绝随意执法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涉企执法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依据、标准、频次),确保检查对象、内容、频次公开透明,杜绝选择性执法。

2.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对企业首次发生、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未造成林草资源破坏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通过劝导、教育、警示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需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检查、调查、处罚等环节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

)强化服务导向,降低企业负担

1.推行“执法+服务”模式,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同步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规范林草资源利用流程(如指导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草地征占手续)。

2.避免重复执法,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同一事项不得多部门、多频次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3.建立涉企执法反馈机制,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收集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每月梳理问题并针对性改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1.组织涉企执法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法礼仪及柔性执法技巧。

2.严禁执法人员索要或收受企业财物、接受宴请,严禁利用执法变相摊派、干预企业经营,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追责。

、责任落实和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2.强化监督问责: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畅通企业反馈渠道,接受企业对整改效果的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整改情况,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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