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伊犁州人社局集中开展“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县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秩序,结合本县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通过明确执法标准、细化操作流程、强化监督问责,全面提升本县人社领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用工单位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实现“执法有温度、监管不缺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工单位正常经营秩序。
二、执法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执法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人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执法内容
劳动用工与薪酬支付类: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行为。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服务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或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包括线下“黑职介”及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的非法中介服务。
就业、职业培训与招聘类:以“招转培”“培训贷”等名义实施欺诈,收取高额费用;发布含有性别、年龄等歧视性条件或虚假的招聘信息;泄露、贩卖求职者个人信息等行为。
社会保险类: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拒不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
农民工工资支付类:全县住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行业领域在建工程项目,以及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突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以及频发欠薪投诉的社会投资项目。
三、规范重点
(一)执法主体与人员规范
明确执法主体资格:由县人社局具备执法权限的科室(执法科、基金监督科、社保稽核科)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开展执法,严禁无资格人员参与执法。
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应急处置专题培训。
(二)执法程序规范
1. 检查启动规范:日常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形式,专项检查需有明确的文件依据和检查清单,避免随意性执法。确实需要专项检查的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 现场执法规范: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规范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现场告知检查事由、法律依据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
3. 案件办理规范: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审批、决定、送达等流程,案件办理时限需明确标注,禁止以“口头通知”替代书面文书。
(三)执法行为与用语规范
制定《人社行政执法行为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10类行为。
要求执法人员使用“您好,我们是XX县人社局执法人员……”“请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感谢支持”等规范用语,杜绝命令式、情绪化表达。
(四)自由裁量权规范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常见违法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级,明确每级对应的处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对减轻、加重处罚的情形实行“双审核”,需经执法科室负责人初审、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复审,确保处罚公平合理。
四、主要任务与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 )
健全组织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科,统筹推进执法工作。
明确执法事项: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时限、执法程序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全面梳理现行执法流程、文书、制度,对照上级法规政策,以及历年法治督察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动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文书制作及音像记录规范等专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上好“开工第一课”,面向劳务经纪人、项目“八大员”开展“新薪通”业务培训,为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贯彻落实“五项制度”提供人才支持。
(二)集中执法与专项行动阶段(2025年5月1日至9月30日)
线索征集与排查:通过“国家欠薪平台”“新薪通平台”等渠道征集涉企违法违规线索,重点围绕用工高峰期、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结合上级部署的春季净源行动、夏季集中治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
现场执法:执法人员实施检查、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及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案件办理: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展开调查,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并辅以音像记录。案件办理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三)公示与归档阶段(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5日-贯穿执法全过程)
强化事前公示:在执法公示专栏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救济渠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做好事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自作出之日起7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决定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信息被撤销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撤下。
完善记录归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及音像资料需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归档,实现可回溯管理。
完善监督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执法现场、调阅执法记录和案件档案,每月通报督查结果。公开接受企业和劳动者对执法不规范行为的投诉,对查实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2月15日)
开展案件评查:组织对已办结案件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进行评查,梳理问题并限期整改。
建立年报制度:于每年春节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执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成功经验,收集整理规范执法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分析根源并提出长效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科室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坚持普法结合。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和用人单位宣讲人社法律法规,引导其规范用工,营造守法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责。建立执法考核与监督机制,对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及时受理劳动者与社企的投诉举报,确保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