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自治区司法厅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和《伊犁州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经依法治县办公室研究,成立新源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领办领导:
王飞飞(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高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晓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领导成员:
罗代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吉格尔·阿布登纳色(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
董庆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勇(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廖振宇(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王平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梁海林(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组长)
(三)专班成员:
黄洪(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杨玲(县司法局法治督查科科长)
李腾(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
叶红(县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
代礼军(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
马丽丽(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干部)
李璐丹(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李川北(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朱伟(新源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丁守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队长)
陶刚(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站副站长)
王军(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沙丽迪娜·乃比(县市监局法宣科科长)
乌斯曼江·沃布勒哈斯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蒋永飞(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
二、工作职责
专项行动小组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一部署,负责新源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排查梳理、自查自纠、检查监督、案件查处、问题纠治等工作,定期调度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统筹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协调专班各小组工作、联络指导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办公室主任由吉格尔·阿布登纳色兼任。
三、工作机构
专项行动组下设综合保障组、文书信息组和调研指导组3个小组。
(一)综合保障小组职责。负责办文、办会,以及办公设施、车辆、信息技术、人事协调、工作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组长:董庆英
成员:李璐丹、李川北
(二)文书信息小组职责。负责起草各类文字材料、制度方案、建立协调联络,以及新闻核稿等对外宣传工作。
组长:董庆英
成员:黄洪、叶红
(三)调研指导小组职责。负责多渠道收集和查找问题线索,梳理汇总涉企执法问题清单和典型经验做法清单;开展调研指导,统计报送数据,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对有关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编写正反面典型案例。
组长:张志勇
成员:朱伟、丁守林、陶刚、王军、马丽丽、沙丽迪娜·乃比、乌斯曼江·沃布勒哈斯木、蒋永飞、代礼军、杨玲、李腾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定期向州局以及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了解情况,通报问题,协商有关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三)联合监督制度。与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及时移交涉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
(四)安全保密制度。建立敏感案件和有关数据报送或运用审批制度,加强敏感案件保密管理。
(五)工作责任制。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阶段步骤、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中共新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