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伊犁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新源县住建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范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为推动新源县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快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素质能力,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机制措施
(一)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梳理现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新源县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和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机制”,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持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制作、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文书格式。建立执法前报备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影像留痕”,严防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案件登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定期通报等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各科室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登记处理,加强对执法活动全程监督。
(五)建立执法服务机制。推行“服务型执法”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做好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指导。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包容审慎”工作机制,对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行为采取“柔性执法”机制,并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新源县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执法政策解读、通报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科室要加强团结协作,规范案件线索移交程序,形成全局合力,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顺畅。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