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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
2025-03-10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当前已进入春季大风天气时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大风天气火灾的发生,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

1、严禁室外动用明火焚烧垃圾、麦秸、动物粪便、树枝和其他可燃易燃物。

2、严禁放火烧荒和在野外使用明火取暖。

3、严禁随意倾倒炉灶灰烬和丢弃烟头。

4、严禁儿童玩火。

5、严禁违章用电和私自拉接电线。

6、严禁电气线路从柴草堆垛等易燃物品上方穿越。

7、严禁在柴草堆垛附近和粮食堆场使用明火。

8、严禁在加油站、木材堆垛附近使用明火作业。

预防大风天火灾四项措施:

1、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启动大风天火灾防控应急预案。

2、要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宣传春季预防火灾的重要性和危害性,提醒居民注意春季防火,严格遵守防火规章制度和防火公约,杜绝消防违规违章违约现象,形成“自家火、自家防、互相监督、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围。

3、要结合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和春季火灾特点,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利用村广播预告大风天火灾防控情况;组织专门人员检查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集中堆放的可燃露天堆垛、柴草垛等要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进行看护,确保万无一失;严禁在室外用火、烧荒、烧纸、倒灰和吸烟;对用电量大且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的架空线路,要实施昼夜值班制度,专职队消防车辆、灭火剂必须保持临战状态。

4、如一旦发生火灾,乡(镇)和派出所领导要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正确组织实施灭火工作。要发挥专兼职消防队和联防队的作用,利用现有消防器材装备和人员进行有效地扑救,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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