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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新源县司法局担负着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督查、行政复议与应诉等职责,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县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村社)和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
(三)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监督和指导公证机关的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组织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工作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现设有办公室、法治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治督查科、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6个职能科室和11个乡镇司法所、1个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公证处、1个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4个律师事务所。
四、领导分工
罗代明(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吉格尔·阿布登纳色(党组成员、局长):主管司法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书记交待的临时性任务。
董庆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法治宣传科、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管理科,协助局长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减负、机关效能、政府采购、会务筹备、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公章管理、值班备勤、文件收发、信息审查发布、材料撰写、车辆管理、社会工作、指挥中心维护、电子公文(内外网维护)、档案、内部审计、污染防治(环境卫生)、干部体检、出国(境)、党员教育培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法网宣、新媒体微信、微博、中心组学习),人事、老干部工作(关工委)、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联系社区矫正、视频会见、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安置帮教专项工作、维稳综治,机关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网络安全责任制(网信)、防电信诈骗,完成书记交待的临时性任务。
王平安(党组成员):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科、法援中心、财务室。负责“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食品安全)、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诚信体系建设)、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民兵、旅游产业、全民健身(文体)、经济普查、人口普查、12345政务服务答复、工会、“访惠聚”驻村工作、财务、审计、统计、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完成书记交待的临时性任务。
张志勇(党组成员):分管法治督查科。分管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行政应诉与败诉工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意见答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来访接待、信访,完成书记交待的临时性任务。
廖振宇(党组成员):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分管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护蕾行动”工作、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法治化营商环境、民族团结、青年工作、妇联(计划生育)、红十字、残联工作,完成书记交待的临时性任务。
何钢(党组成员):负责“访惠聚”工作(暂不分工),完成书记交待的临时性任务。
五、办公地点
新源县新城区天山西街080号
六、工作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七、联系方式
1、单位办公室
负责人:李璐丹电话:5022517
2、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代礼军电话:5028410
3、法治督察科
负责人:杨玲电话:5030167
4、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负责人:李腾电话:5030167
5、法治宣传科
负责人:叶红电话:5220729
6、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
负责人:王建国电话:5030975
7、公证处
负责人:居拉特·艾德力汉电话:5033189
8、新源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黄洪电话:502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