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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阿勒玛勒镇政府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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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 乡镇政府机构设置
  •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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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研究决定本镇的行政、经济、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进行检查督促。

3、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

4、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讨论决定本级党委职权范围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干部的培训、选拔和考察工作,认真培养后备干部,搞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和财政、审计、民政、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司法行政及城市建设管理与监察工作。

3、保护国家和人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出租屋管理。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办公室简介

(一)阿勒玛勒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2、承担党委、政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刷、分发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机要保密,文件档案,文电处理工作。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

4、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后勤、接待工作。

5、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和政务、目标管理。

6、办理党委、人大、政府有关建议和议案。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阿勒玛勒镇党建办公室

1、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总支(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全镇党建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党委的决议。负责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决议、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当好党委的参谋。

3、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检查、督促各党总支(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4、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各党总支(支部)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确定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做好接转组织关系及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

6、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县委党校的培训及学习。

7、负责向县级远程教育办公室及时汇报各基站的情况。

8、负责管理本镇范围内的各个远程教育站点的工作。

9、负责各个远程教育站点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对各个站点的操作员进行学习、培训,对各个站点的远程教育软件的及时进行更新。

(三)阿勒玛勒镇纪委办公室

1、维护党的章程、监察条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协助党委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与申诉,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

4、承办镇党委、镇纪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阿勒玛勒镇工青妇办公室

1、在镇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镇工会、妇女、和团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女组织和团委团员青年的作用,为我镇建设发展服务,为职工工作、生活服务。

2、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本镇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和各种创建活动,引导职工积极投身本镇经济发展与建设,为推动本镇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发挥妇女组织作用,团结、动员女职工积极投身本镇建设发展,教育、引导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女职工参与本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4、团委负责制定全镇青年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团员青年队伍建设,开展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做好青年后备人才推荐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地矿事业发展开展共青团“1+5”品牌工作,加强“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出队”等特色活动;完成县团委及镇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职工业余活动提供服务工作。

(五)阿勒玛勒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1、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和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2、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3、探索并形成一套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有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

4、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会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和普法教育,弘扬社会正气。

(六)阿勒玛勒镇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协助村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七)阿勒玛勒镇民政办公室

1、 指导村委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搞好村民自治;

2、 健全救灾救济制度,掌握农村灾情及社会救济对象情况,组织救灾,社会救济财物的申领、发放;

3、 建立、规范、完善、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4、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双拥工作;

5、 建好、管好敬老院,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6、 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抓好殡葬改革;

7、 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8、 负责好移民工作。

9、做好退役军人的各项工作。

(八)阿勒玛勒镇武装部

1、民兵工作: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辖区内所属村、企事业单位的民兵编组、训练、政治教育及参建工作,做好民兵连干部的配备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预备役工作:做好辖区内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管理工作,配合预备役部队做好本镇所担负组建的预备役部队的整组点验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

3、兵役工作:严格按照《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正确区分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从严确定预征对象。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完成上级分配的兵员征集任务。

4、国防有关的其它工作: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做好乡域辖区内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潜力动员调查及军地对口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一手详实资料,为应对战前快速动员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

5、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阿勒玛勒镇人事管理办

1、负责本镇范围内,政府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的呈报或核定。

2、负责职工奖惩、工资福利、人事调配工作。

3、负责本镇事业站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资格认定等呈报核定工作。

4、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十)阿勒玛勒镇财政所

1、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核算政府日常收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负责镇辖区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

3、负责全镇干部、事业站所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的核算与发放。

4、做好各项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划解工作,确保乡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5、负责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工作。

6、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及乡办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管工作。

7、对本镇国有资产进行监督、防止流失。

(十一)阿勒玛勒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制定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收取,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建立安全机构,加强网络建设。

5、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搞好建设工程“三同时”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7、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

8、认真做好交通、消防、防汛、公共聚集场所和农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9、认真做好群众对事故隐患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10、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十二)阿勒玛勒镇劳动保障服务所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办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动员组织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服务。

3、负责再就业援助工作。

4、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5、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

6、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打工的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报务,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8、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协助做好阿勒玛勒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

10、承担宣传、信息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十三)阿勒玛勒镇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严格贯彻执行和宣传好《农技推广法》等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各项法律和方针政策;

2、处理农业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参与全镇农业经济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3、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抓好农技培训,通过引进新品种,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抓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做好农产品前、产中、产后服务,扩大流通渠道,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农业产业化。

5、努力推进农业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率和农产品质量,保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6、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包括农村农技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7、积极配合上级农业业务主管部门搞好植物检疫、种子检验和农产品检疫等工作;

8、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的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十四)阿勒玛勒镇畜牧站

1、为阿勒玛勒镇畜牧业发展提供防治动物疾病与畜牧兽医新技术服务。

2、承担动物疾病医治、预防、疫情测报、优良品种推广、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咨询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

3、兽药饲料的市场管理。

4、禽肉市场管理

(十五)阿勒玛勒镇林业站

1、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采伐指标,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区、乡镇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5、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十六)阿勒玛勒镇农机站

1、 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2、 负责本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3、 协助农机管理部门对本乡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4、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群众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5、负责购买农机补贴的宣传、补贴事项。

6、负责本镇农业机械化统计。

(十七)阿勒玛勒镇农经站

1、认真履行农经财会中心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农业资金管理提供服务,为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2、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做好农村收益分配工作,管理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3、监督管理农民负担,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服务,监督村“一事一议”资金的收取和运用,搞好村公益事业。

4、强化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村资金管理制度,督促和规范村财务公开。

5、代理全镇5个行政村的财务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和会计事务,执行乡财政委托的财务管理职责。

6、搞好农村经济统计,真实反映农民的生产、生活及经营状况。

7、抓好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对村级财务公开进行督促检查。

(十八)阿勒玛勒镇水利办公室

1、 搞好水利事业和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

2、 负责全镇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3、 负责全镇的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和实施工作的组织;

4、 宣传水法;

5、 加强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做好防汛抗旱指导;

6、 实施抗旱排涝等自然灾害的抗灾减灾处理工作。

7、 掌握全镇的水利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水利部门汇报。

(十九)阿勒玛勒镇文化体育广播站

1、为宣传方针政策和发展群众文化提供服务;

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广播电视事业建设;

3、出版物和印刷物的监管;

4、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科技普及和文物保护以及收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等工作;

5、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源县阿勒玛勒镇政府编制数107,实有人数174人,其中:在职97人,减少8人;退休77人,增加1人;离休0人,增加0人。

三、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努尔波: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苏科强:主持镇政府全盘工作。

党政办主任(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卡美拉:分管镇人大、机关事务管理、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卫健、计生、老龄工作。

稳定办主任(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李伟:分管稳定、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网信、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司法工作;

党建办主任(党委副书记、政府副镇长)慕小伟:分管财政、审计、信用环境建设、农经、村集体三资清理、土地确权、专业合作社工作、统计、交通、自然资源(地质灾害、电力、气象)、旅游工作。

党建副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驻阿勒玛勒镇监察办主任)张天才: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委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作风建设、基层减负工作。

党建副主任(党委委员、组宣干事):分管党建、“访惠聚”、群众工作、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三老人员补贴、村干部工资、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协助抓好网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稳定办副主任(党委委员、统战干事)塔斯恨:分管统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侨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生产、深化改革工作。

稳定办副主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沙吾列别克:分管人民武装、民兵队伍建设、脱贫攻坚、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红十字会工作。

稳定办副主任(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梁豹:主持派出所全盘工作、协助李伟同志抓好稳定工作。

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政府副镇长)江山里克:分管畜牧(品种改良、牧业政策性保险)、林业和草原、文体广播、教育、语言文字工作。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政府副镇长)赵永鹏:分管农业农村、农机、生态环保、耕地保护、农业政策性保险、科技、水利(防洪)工作。

社会事务办主任(政府副镇长)地吾兰:分管城建、医保、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农村改厕、劳动保障、劳动力转移工作。

党政办、党建办副主任(政府科技副镇长)唐海英:主持塔克尔布拉克村工作,分管档案、工会、妇联、团委、保密工作。

四、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0999-52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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